古人尤为迷信,对万事万物总有许多禁忌,如斩首这种极刑,更是忌讳重重。古人认为斩首是“阴事”,是大不吉的事情,官员都不愿意担任监斩官,但朝廷所派又没办法推辞,只能硬着头皮上。
以清代《梦厂杂著》记载,官员出任监斩官,需穿上全套公服,外罩一件大红斗篷用以“辟邪”。很多时候,监斩官在宣读完犯人所犯罪行,宣布斩首执行之后,会站起身一脚把面前的公案(桌子)踹倒,而后转身回避,交由下属监斩。这样做是为了告诉犯人的死跟自己无关,自己是不得已才担任监斩官的,犯人死后不要找自己麻烦。另外“勾决”犯人姓名的朱笔也会丢弃不再使用,假使当日有十名犯人要被斩首,朱笔便要准备十支,因为每杀一人,刽子手就会提上头来,按例,监斩官要用朱笔在犯人头颅上点上一点。
据说这支可以驱魔镇邪,衙差会想法设法搞到这支笔,而后留作己用或高价售卖给他人。行刑结束之后,监斩官要绕到去城隍庙焚香,让城隍爷爷帮助驱赶可能跟随在身后的犯人魂魄。回到衙门之后,衙差会大放鞭炮,认为鞭炮声可以驱走一切不好的东西。鞭炮放过,监斩官的官轿方可进入,衙差必须全部出动,拿着水火棍在大堂院落分立两旁,排列整齐,高声喊喝“威武……”,而后挥动水火棍驱赶邪气。很多人或认为古代斩首必须选择午时三刻,古装片就是这样演的,动不动就秋后斩首或午时三刻斩首。实则清朝并不十分遵从午时三刻斩首的规定,有时候晚上和凌晨也斩首,鉴湖女侠秋瑾据说就是晚上被斩首的,而著名的戊戌六君子则是凌晨被斩首。
在《梦厂杂著》中曾记载了一则黄昏斩首的例子,其中所写十分离奇,不妨一起来看看。本书有清代文人俞蛟所撰,记载了清代一些怪异之事,不过全部为文言文撰写,对文言不熟悉的朋友很难阅读。其中记载了广东梅州发生的一件奇闻,时有梅州凶徒蔡阿三被判斩首之刑,死刑执行令送到之时,恰好当地知州因公不在衙门,执行令送达之后,就必须按照上述时间执行。州里只有一个管理治安和监狱小官,因此没法监斩。这个小官不知道怎么才好,于是找到一个梅州参将商议,两人商议过后,决定自己监斩。不过此时已经黄昏,来到刑场之后偏巧天公不作美,下起雨来。天昏地暗,冷雨瑟瑟,刽子手因下雨没来,这下可难办了。
擅自监斩的两人没办法,只能花钱找了一个营兵充当刽子手,这个营兵尽管上过战场,但从没杀过人,他心虚不敢,但又想拿钱,于是喝了许多酒来壮胆。结果喝着喝着就醉了,他醉醺醺拿刀来到蔡阿三背后,大喝一声朝着蔡阿三后颈砍去,一刀过后,蔡阿三的尸身顺势栽倒在地。“禀上差,斩首执行完毕!”这个营兵赶紧交差。擅自充当监斩官的两人因为害怕而不敢上前观看头颅是否掉地,只能让个小兵去看,这个小兵隔着四五米看了看,回禀道:“身首分离一丈多远,死的不能再死了!”
闻言,众人纷纷离开,不敢逗留。到了第二天天亮来收尸时,却发现蔡阿三尸首不见了。小官和参将吓得惊慌失措,在刑场附近悬赏搜寻,结果有人在一个茅坑里面发现了蔡阿三。人没死还活着呢,若不是跌入茅坑,估计早就逃走了。原来那个营兵在行刑时因为慌张加上醉酒一刀砍下去,砍在蔡阿三的肩膀上,这一刀挺重,蔡阿三昏死过去。半夜醒来后,挣扎逃走,奈何天黑加上伤重跑不远,一失足跌入茅坑之中。见他不死,小官赶紧找来刽子手给蔡阿三补了三刀,这才完事。此事后来被人揭发,小官和参将还有那个营兵因擅自执行斩首皆被处以死刑,要说这几人也够冤枉的。